一时疏忽酿山火
终生遗憾责难逃
近日烟台市公布多起
因野外违规用火被处罚的案例
给每个人敲响警钟
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典型案例
3月8日,蓬莱区村里集镇村民薛某在果园内非法野外用火被查获。目前,薛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3月15日,招远市居民温某在梦芝街道某村上坟祭祀时,违规烧纸引发火情,并造成一定损失。目前,温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4日。
3月16日,招远市辛庄派出所辖区居民蒲某在某村东山上坟祭祀时,违规燃放鞭炮引发火情。目前,蒲某已被依法行政罚款。
3月19日,蓬莱区大辛店镇村民李某在祭祀时烧纸,点燃杂草引发火情,违反野外禁火规定。目前,李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3月19日,招远市居民杨某英、杨某红在金岭镇某村上坟祭祀时,违规烧纸引发火情,并造成一定损失。目前,两人分别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3月21日,牟平观水镇村民尹某某,违反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在山上务农期间抽烟,并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意丢弃,引发周边杂草起火。目前,尹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8日。
3月22日,莱山区解甲庄某村村民章某在山上干活时,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引发火情。目前,章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3月24日,蓬莱区刘家沟镇村民刘某某在果园内点火烘干衣物引发火情,违反野外禁火规定。目前,刘某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4月2日、4月3日,因违法野外用火引发火情,莱州某镇村民蒋某、某镇村民焦某、某街道村民孙某,被依法行政拘留;某街道村民史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4月4日,莱山区居民徐某某,绕过风云林场峧山进山防火检查卡口,违规私自携带火种进入牟平区高格庄村山林,并在野外违规使用打火机点香。目前,徐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4月4日,龙口市东莱街道居民张某在明知山林为禁火区的情况下,携带打火机、祭祀用黄纸、贡香等物品到王屋山并将黄纸点燃进行祭祀引发山火,造成大面积山林被毁。目前,张某因涉嫌失火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故意或者过失引发山林火灾
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失火罪立案标准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
处置扑救很困难
一旦发生
对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关于森林火灾,这些知识需掌握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在此呼吁广大居民
要提高法律意识,注意自身行为
避免因疏忽大意而触犯法律
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责编:王鸿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