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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原副市长罗璇被决定逮捕,曾主动交代问题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9 16:09:00    

正义网记者4月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江西省萍乡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罗璇(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罗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罗璇 资料图

履新4个月后

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罗璇,1975年1月出生,湖北麻城人,江西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罗璇长期在景德镇市工作,曾任共青团江西省景德镇市委员会党组书记、书记,景德镇市代管的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景德镇市昌江区委书记等职。2020年,她任江西省商务厅副厅长,2021年任萍乡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2024年5月,她任萍乡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24年9月,罗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而此次罗璇被查,距离其被任命为萍乡市副市长刚刚过去4个多月。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就在2024年8月末,罗璇还曾频繁出现在报道中。据萍乡市政府网站消息,2024年8月28日,2024年萍乡市金秋购物消费季暨家居下乡惠民工程启动仪式在湘东区举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罗璇出席并宣布活动启动。同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召开,罗璇也出席了此次会议。

严重违反五大纪律

2025年2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江西省萍乡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罗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罗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本人应当支付的费用交由下属单位支付、报销;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土地出让、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罗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罗璇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中国共产党萍乡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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