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关于请贵单位协助缉捕犯罪嫌疑人的函》在网络上流传。函件中提到,4月9日凌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经查,48岁的男子卢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在逃,逃跑时穿黑色外套、深色裤子,骑一辆二轮摩托车,牌照为赣G2436C。其户籍地位于修水县黄龙乡小庄村7组,外貌特征为平头、中等身材。
函件表明,案发后,卢某某向修水县与湖南、湖北交界的地方逃跑。为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避免发生次生案事件,修水县公安局向湖南省平江县公安局请求协助缉捕。
犯罪嫌疑人长相
与卢某某同村的一位村民称,据其了解,卢某某是个泥水工人,有家庭、孩子,常住县城,靠打零工为生。
10日下午3时许,记者从修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此函内容属实,嫌疑人还在追查中。
稿件来源 | 天眼新闻 看齐综合
看齐编辑 | 陈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