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文凤(湖南科技学院)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口子村萧太后河旁突发杂草火情,过火面积约80平方米。经调查,竟是两名年轻人在休息间隙点燃杨柳絮所致。事后,点火的林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肖某某也因未及时阻止危险行为被批评教育。(4月14日 央广网)
“我就点着玩,没想到火蹿得这么快……”这句看似轻描淡写的话,背后反映出的是当事人消防安全意识的极度匮乏。杨柳絮看似柔软无害,实则是“流动的火药桶”。消防实验显示,杨柳絮接触火苗后极短时间内就能爆燃并迅速扩散。然而,林某某和肖某某却仅仅因为“无聊好奇”,就轻易地点燃了杨柳絮,最终导致火势失控。
从通州到全国,类似事件屡见不鲜:2023年5月9日下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奥莱如意小镇东侧的一片绿地上,一男子点燃了杨柳絮,引燃了附近3000平方米的草坪;2022年5月山东济南,男子因对飞絮过敏,一气之下点燃了飞絮。火势迅速蔓延,两辆私家车和多辆废旧车辆被烧毁……这些案例中,“没想到”“不至于”的侥幸心理如出一辙。有人将之归结为“无心之失”,但法律早已划明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此次林某某被处罚,正是对“法不责小过”侥幸心态的强力纠偏。公共安全没有“试错空间”,任何对风险的低估都是对生命的漠视。
一个小小的火苗,可能就会引发一场难以控制的火灾,给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威胁。对于消防安全,每个人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消防安全意识的缺失,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漠视。此次事件中,幸好没有酿成更大的事故,但这绝不能成为我们放松警惕的理由。
杨柳絮之患是城市生态治理与公共安全交织的复杂命题。城市绿化依赖杨树柳树,飞絮治理陷入“砍与留”两难,且公众对飞絮危害认知滞后于城市发展。破解这一困局需双向发力:在执法监管方面,应坚守刚性原则。例如,肖某某虽未直接点火,但因其未对危险行为加以制止,最终受到批评教育。这一案例充分表明,公共安全是一个“责任共同体”,在面对杨柳絮火灾隐患时,若采取旁观态度,实则等同于纵容危险行为的发生;在风险防范层面,要积极推进柔性治理,将风险防控前置。消防部门呼吁对杨柳絮聚集区域进行“洒水湿化”处理,社区网格员加强巡逻并及时提醒居民,这种主动干预的方式,相较于事后追责,能更有效地预防风险。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小小的“点着玩”的举动,可能会引发一场灾难性的火灾。当城市在春日里与杨柳絮“缠斗”时,我们不仅需要物理上的洒水车与湿化作业,更需在公众心中筑起敬畏风险的防火墙。从“点着玩”到“十日拘”,法律在发挥惩戒作用的同时,也进行了一次意义深远的安全教育:面对杨柳絮这一“流动火药桶”,每个人都应谨慎对待,切不可心存侥幸“玩火”。